台大前博士生虐殺3貓 重判1年半 【3/30 16:54】

〔記者劉志原/台北報導〕台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前博士生李念龍,涉嫌將三隻貓虐待致死,台北地院今天依動物保護法重判他一年六個月,法官認為,被告受高等教育,但卻以虐貓為樂,犯後態度不佳,不予緩刑,這也是首例因虐貓而遭重判。

法官認為,李某涉嫌虐殺三隻貓,每一隻判刑七個月,三罪合併執行一年六個月,另法官認定,李某可能涉及虐殺另五隻貓,另向檢方提出告發,法官強調,眾生平等,應對生命尊重,動物是為生存才殺戮,但被告卻以此為樂,實不足取。

本案起因於97年間,台大校園經常出現幼貓屍體,由於貓屍傷痕累累,疑遭人活活凌虐致死,引發軒然大波,經「貓咪論壇網站」網友發動「人肉搜索」,查出疑似當時台大博士生李念龍涉案,台北市動檢所及警方調查後將李念龍移送北檢偵辦。

經檢察官起訴後,台北地院認定被告犯行明確予以重判,李某已休學回南部,並未出庭聽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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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判刑了,希望他出來可以有所悔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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