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1年臺北市家犬貓節育補助已經可以申請囉
(1)資 格:飼主是台北市市民。
(2)辦理方式:在結紮後的14天內由飼主自行提出申請(寄件或親送)。
(3)準備文件:飼主身份證影本、貓狗的狂犬病證明+寵物登記(晶片植入)證明+絕育申請證明書(這個上面要醫生簽名)
(4)辦理醫院:台北市之合法獸醫院即可
我們先來看看流程圖:
台北市維持原有方案,僅採用民眾個人申請的方式進行,沒有像台中市請獸醫師代勞行政作業的方式。
所以都是要有打狂犬病、飼主帶去結紮+打晶片,付完全額之後,再自行向台北市動保處申請補助。
這樣子的優點是,你可以任選自己喜歡或寵物平日就診的醫院,不用被綁在少數幾間合作醫院,缺點還是一樣,多了好多紙本作業有點麻煩~
另外規定於家犬貓施術後14日內提出申請,但是逾期依舊可以申請,只是要請附臺北市家犬貓絕育證明書及戶籍謄本(或戶口名簿影本)始得申請。
政府收件後之作業流程圖:
案間申請後總處理時間:15天(含假日),需實地勘查的案件總處理時間:30天
其他準備資料可以參考台北市的申請前自我檢查表:
妥善飼養證明書(年度申請第5隻以上均需附上):與台中市最不同的地方是最後一個項目:今年若申請5隻(含第5隻)以上,要另外附上妥善飼養家犬貓證明書,證明書內要註明居住環境,例如坪數、飼養場所類型(公寓、透天、工廠...等),並附上平面圖(可手繪也可使用建築圖)以及現場照片2張以上。證明你的環境真的容納得下這麼多貓狗居住,以免動物生活環境不佳。
申請書及申請須知則與台中市雷同,應該是今年台中市直接拿台北市的辦法仿效XD~點選連回相簿看大圖
上述所有資料及政府公告詳細規則跟所有文件可以點選這裡下載
留言列表